内容摘要:最让网络用户怨声载道的恐怕要算无孔不入的网络广告了,但是,这是免费内容的衣食父母,是万万不能杀掉的,能做到的无非就是尽量让惨案新闻页面中间不要嵌一幅美人香肩的flash或者连续打开多个嵌有相同广告flash时只下载播放一次,免得机器在七八个窗口都分别播放动画时跟死了似的。
学习纸媒体的做法,网络内容排版应该怎么做呢?
把内容的容器做成标准框,放在屏幕中间(比较容易成为视线焦点处),这样对液晶显示器用户来说可能比较舒服,内容中属性信息有:版权人信息、标题、出版人信息、出版时间,属性信息对分页展示的同一篇内容内容中任何一页都应该是一样的,可以放在内容框顶部,内容正文与内容属性信息应有明确分界线以节约用户视线定位精力。翻页、下载等动作按钮应在内容框内,以使用户认识到这些动作只对内容有效,并不会浪费资源再次下载内容框外的广告及相关链接(甚至内容的属性信息也不需要再次下载)。动作按钮中有些需要能使用键盘操作,比如使用方向键实现翻页(很多电脑不熟的人不会去使用page up/dn键),这样,在阅读设备改为其他一些不带鼠标的小屏幕设备时,根据设备计算获取的内容可能动作按钮不占页面空间,而是直接用硬件实现,用户会觉得界面更友好。
内容框之外,要放置相关链接和广告,相关链接包括相关内容的链接、内容所属栏目链接、相关厂商链接(隐性广告),这些,除了内容所属栏目链接外,都可以使用下拉框形式,使页面更干净,并且有更多的位置容纳多媒体广告。
另外,在最终的内容页面,实际上,有没有网站详细信息并不重要,在内容所属栏目信息里有完整路径就可以引导用户找到上级(目录)页面也就可以找到版权信息等网站信息。
经过这样的精简,页面会变得干净许多,并且用户阅读的舒适程度也会提高。同时兼容其他硬件设备的内容生产效率也会提高。
首先问一个问题:版权保护的是什么?可能会有人觉得这问题简单得不值一答,版权不就是权利人对作品的处置权么?
不是这样的,从表面上看,版权与专利权一样,是一种财权。但是,版权比专利权与权利人的联系更紧密。试想一下,有几个发明人因专利权被人记住?又有多少作者因作品被人记住?作品往往反映了作者及出版者的观点或立场,所以版权的权利人对传播渠道的关注远胜于专利的被使用。比如说,某人发表某个观点是探讨性质,发行范围为一个很小的圈子,但被别有用心的人未经授权扩大发布范围,则可能违背作者原意,相同的作品发表在不同立场的媒体上也可能给人完全不同的感觉,有的作品被编辑删改时可能所表达意思与作者原意也不相符,甚至只是排版的变化就可能造成感觉上的很大差别(比如对不同段落字体的处理改变可能造成信息传递效果增强,而这是出版单位的机械版权的一部分)。
作者:幸福的子弹 责编:豆豆技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