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问题引热议 网络犯罪要怎样规制
http://tech.ddvip.com 2008年01月22日 社区交流 收藏本文
内容摘要:玩家在游戏里的收入是否应该纳税、游戏币与现实货币之间的兑换可能引起的洗钱问题及由此对现行货币法律制度和货币政策的影响等,给人们带来了许多困惑。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晓力则直言:“为什么一定要弄清楚它是物权还是债权呢?这一点有什么法律上或者现实上的意义?商业贿赂里面是不要求这些的,就要求是一种名义就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里面,我们知道是财产权就可以,并没有讲到必须是物权还是必须是债权。”
虚拟货币要不要管制
林登实验室从2005年底推出一种虚拟货币“林登币”,供居民们交易使用。该货币可以直接和美元兑换,居民可以用信用卡等购买,兑换比例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2006年11月,林登实验室开始在“第二人生”的网站上公布该货币兑换比率,从而引发了人们对于虚拟货币以及虚拟经济体的争论和探索。
据报道,澳大利亚税务署曾警告那些玩家们如果其虚拟财产可以转化成真实货币的话,他们必须公开其税收状况。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费安玲教授认为利用网络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与过去传统获得利益不同的只是载体不同而已,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交易,在软件设计中可以不断进行交流,又可以回归成为现实的财产,只是获得财产的新方法而已,这类行为法律如何对待,网络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它涉及金融管制的问题,当一个财产可以成为物权管理对象的时候,公权力可以进入财权行政管理的方法来管理。
姚欢庆从民法方面探讨中国的Q币(是由腾讯推出的一种虚拟货币,通常它的兑价是1Q币=1人民币)和林登币,他认为Q币确实存在对金融秩序造成一定冲击的问题。从法律方面定性是比较容易的,国家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一般等价物就是人民币,人民币兑换美元,这是一个买卖合同,并不是货币交换的关系,而是作为一个物来对待。那么同样道理,Q币与林登币,如果把它们作为一个财产来对待的话,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一个债权性质的东西来对待,它们之间的交换,只不过容易在现实环境中给虚幻掉,由于它有非常强的可流通性,导致了冲击现有金融秩序的问题,法律上解决此类问题是很容易的,但在实际中的管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李明思 责编:豆豆技术应用